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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病 友 书(住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8日 来源:

各位病友:

您好!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关于调整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浙价医〔2017〕51号)要求和《关于调整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温发改〔2017〕110号文件)规定,我院将于2017年8月13日开始,对儿科病区的住院诊查费进行调整,为25元/日。此外,对6周岁及以下儿童的护理费、部分治疗费和手术费也作了相应的调整。儿童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医保部门将按规定将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对于这次价格调整有任何疑问的,请咨询病区护士长或科主任,我们将尽快给您答复。

祝您早日康复!

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