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朋友:
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第四周期第四批中医医院等级评审结论的通知》浙卫发函〔2023〕350 号文件精神,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被确定为三级乙等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4年1月22号起,我院将变更医保等级为三级乙等医院,医保待遇、报销比例和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相应等级执行,在执行前予公示,敬请监督。我院接受公众以来电、信函等方式监督(电话:0576-89664006)
特此通知。
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4年1月18日
附件:
三级乙等医疗费用项目(儿童)价格调整目录..pdf
三级乙等医疗费用项目价格调整目录.xlsx.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