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疫情防控

台州市出行防疫政策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5日 来源:台州市疫情防控办



离开当地政策

(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人员严格限制出行。             

(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市、区)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

(以上出行要求针对跨省流动,中高风险地区调整后,对应出行政策将取消限制。)

进入当地政策

  (一)对入境人员开展“14+7+7”健康管理措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

  (二)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出现社区传播地区或由当地政府宣布实施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与病例在同一时间段同一空间出现的来台返台人员,开展“14+7”健康管理措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

  (三)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按省防控办提示单)来台返台人员,开展“2+14”健康管理措施。

  (到达台州须核验2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证明的,就近引导至综合服务点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者,纳入14天日常健康监测,日常健康监测期间第3、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维码.jpg